限价房封闭运作始终保障困难家庭自住需求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18:14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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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北方网讯:从11月1日起,本市限价房“封闭运作”,不能随便卖了。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,经市政府批准,本市发布《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》,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通过严格资格审核、明确选房顺序、规范上市转让等多项措施,完善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政策。
根据该通知,本市严格购买条件的审核,将《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》调整为核发《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》;在取得购房资格之日起至签订买卖合同前实行动态管理,对申请家庭的人口、婚姻、住房情况进行复核,对于新增住房、瞒报婚姻情况申请资格等不符合条件的注销购买资格。
同时,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明确选房顺序,即按照“无房且3人以上”“无房或3人以上”“其他家庭”的顺序进行分组摇号,来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,合理分配房源,并依据家庭人口数量选购相应户型,确保优先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;明确了凡持有2016年1月1日后发放、2017年内到期《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》的家庭,都可以参加2017年内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公开登记,使广大购房群众消除疑虑。
此外,为抑制投机需求,在规范上市转让方面采取“封闭运作”方式,即对于《通知》下发后核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,购房人在购买5年后上市转让的,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,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,所售房屋继续用于住房保障,形成鼓励自住改善、循环流转、政府回购的封闭运行体系,保证更多房源满足刚性需求,使限价商品住房始终用于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自住需求。(“津云”―北方网编辑孙佳怡)